甚。
父母花在我身上的每一分錢都是在做投資,他們從不做虧本買賣。
我剛到法定結婚年齡,就被抓去相親。
家境不如江家的他們還看不上,挑三揀四,最後總算等來陸明祁這個金龜婿。
在我和陸明祁的結婚典禮上,兩家長輩當場宣布了一個重大合作項目。
那個項目交給陸明祁負責,作為他犧牲幸福婚姻換取家族利益的酬勞。
他自願答應結婚,肯定不是毫無所求的。
作為家裡第二個孩子,他位置比較尷尬,上面有被當成繼承人培養的優秀大哥,下面有不學無術的紈絝弟弟。
陸明祁肯定不想和他弟一樣得過且過,相反,他對自己事業發展十分看重。
他八成想從長輩那裡得到更多資源,所以走聯姻這條捷徑。
不過陸家家庭關係蠻和諧的,沒鬧出什麼兄弟鬩牆的烏糟事。
三兄弟如今都在自家企業做事,相互扶持,準備慢慢從長輩手裡接過偌大一個陸氏集團。
陸明星以前多混啊,跟在兩個哥哥身後學了一年,少爺脾氣都收斂不少,現在跟人說話還用上敬語了。
江家就亂七八糟沒眼看。
我爸私生子私生女一籮筐,上樑不正下樑歪,我那個大哥有樣學樣,還沒結婚,已經是三個孩子的爹。
我媽也不是省油的燈,用我爸給的錢在外面養了一群小情人。
豪門夫妻多半各玩各的,彼此心知肚明,只要別把人弄到跟前礙眼就成。
直到現在,我還沒見過我那些同父異母的弟弟妹妹。
正想着,陸明祁問我「聯繫過家裡沒有?」
「沒有。」
「找個時間回去看看他們,他們很擔心你。」
大可不必。
他們只是關心這件事帶來的負面影響,我的死活無關緊要。
在那段莫名其妙多出的記憶里,我和陸明祁離婚後,他們連家門都沒讓我進,讓我一個人在外面自生自滅。
為了逼我去給連蓉道歉,乞求陸家哥仨的原諒,我爸收回給我的基金,凍結我的銀行卡。
我揣着僅有的一點身家,去十八線小城生活,碰上搶劫犯,最後那點財產被洗劫一空。
寒冬臘月,我活活餓死在出租屋,江家隨便派了個人來,火化後將我的骨灰撒到荒郊野外。
這樣的親情,我認為是不必要維繫...